【温暖社保】您关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来啦!
2024-04-02 09:59:35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亮 |          浏览量:13635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面组成,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力与义务相对应;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四、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答: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即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①缴费档次多:设有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每年可任意选档
②政府补贴:参保人选择年缴300元的政府每年补贴30元;选择年缴400元的政府每年补贴40元;选择年缴500元至3000元(含)档次的政府每年补贴60元,4000元(含)以上档次的政府每年补贴100元。
③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政府补贴+累计利息)可依法继承。
④户口外迁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也可以全额转移。
⑤对持证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县人民政府凭《低保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其代缴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这几类人由县民政局和县残联负责认定。

六、缴费方式及利息算法?


答:持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机构进行缴费,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者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信息平台服务终端进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越早缴费享受的利息越多,一月份缴费享受全年利息,利息计入个人月养老金标准。关于利息的算法,比如缴3000元档,政府补贴60元,个人账户就是3060元,银行年利率0.015。假设为一月份缴费,一年所得利息就是3060×0.015=45.9。如果十二月份缴费,利息则是3060×0.015÷12=3.825。

七、领取养老金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2009年1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月145元,国家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2)2009年11月1日未满60周岁,并且距离60周岁不足15年的,必须逐年缴费,否则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2009年11月1日未满60周岁,并且距离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策性缴费补贴。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几部分组成?其各自标准怎样?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政府补贴以及利息之和)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九、养老金到哪里领取?


答:城乡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根据要求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员的社保卡上),人手一卡,领取人到社保卡办理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服务网点直接领取。

十、参保人员可通过哪些途径知晓本人的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和待遇发放信息?


答:参保人员目前可通过两种途径查询:一是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查询;二是网上查询(智慧人社APP)。

十一、个人可以交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一个人只可缴纳、享受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十二、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还可以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在同一缴费时段内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十三、城乡居民在外地打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不可以转移?


答:可以转移。有两种情况: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

十四、领取养老金人员为什么每年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答: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不受损失,防止骗领养老金问题发生,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认证之后再进行补发。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如不退还,依法提起诉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有没有丧葬费?


答:自2022年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待人员死亡后可以申报领取丧葬费,标准为12个月基础养老金。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5元,领待人员于2022年7月死亡,可以申报领取125×12=1500元的丧葬费。

十六、缴费档次的调整变化?


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
(说明:个人缴费最低档现为300元,最高档为6000元,新增了4000、5000、6000元三个档次)

十七、提档补缴的相关要求?


1、断档补缴、提档补差最早开始时间为2009年。
注意:2009年我县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的,最多只能从2009年开始补缴
2、允许有意愿的参保缴费人员(不含待遇人员)随时进行断档补缴和提档补差,不再需要等到年满60周岁当年
3、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允许在领取待遇前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断档补缴以前年度保费,最低补缴档次300元。最高档次每年补缴6000元,补缴15年共需90000元,每月待遇约800元。

十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怎么计算?


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
参保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个人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其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本息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十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的领取标准?


60周岁以下参保缴费人员因死亡需要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员因领取职工养老保险等非死亡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剔除政府补贴部分后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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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江县社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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